新闻资讯
NEWS
通知公告 目前所在: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内容
关于申报2023年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量:

豫地灾协发〔2023〕6号

各会员单位: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根据《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种类

申报科学技术奖应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科学技术奖授予参与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绿色勘查、空间规划、服务于地灾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土地管理和测绘、重大工程建设及与其相关工作领域中,具有科技创新和显著社会公益的优秀科技项目,以及在研究开发、设计实施、应用推广、组织管理先进科技成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

科学技术奖的奖项参照《奖励办法》共分为4类,分别是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发明奖、优秀工程奖、优秀成果奖。

二、申报条件

1.科学技术奖的申报项目应是已经完成并取得科技成果评价证明的自然资源领域科学技术成果和专项业务工作成果。

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应围绕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主要包括本协会的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其他有关部门正式做出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评审意见;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和已发布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

2.凡在2017年—2023年内完成以上奖励范围内的各类科技成果均可按照《奖励办法》要求申报。

3.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是实施应用两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的应用效益;申报优秀工程奖的项目,须是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两年以上的应用。

4.申报特等奖的项目需提交相应的成果登记证明、具备资格的科技情报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5.申报特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15人,合作单位不超过5个;申报一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11人,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申报二等奖的项目人数不超过9人,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申报奖励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名单及排序原则上应与该项目的科技成果评价证明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

(1)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

(2)不符合本奖励范围和条件;

(3)“推荐书”内容及其附件缺项或未按要求填写;

(4)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排序有争议;

(5)涉密项目。

三、申报与推荐程序

1.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按照《奖励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2.申报单位应填写上报“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

3.申报单位应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对报奖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填报“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协会秘书处。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应用(或引用)证明及效益证明、登记证书与查新报告(申报特等奖者需提供)及有关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含1份盖有红章的原件);

2.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3.科技成果报告1套;

4.应用证明与社会经济效益证明需加盖应用单位公章与财务专用章;

5.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

6.每个申报项目的所有申报资料应装好资料袋,资料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类型、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申报奖励等级等内容。

五、推荐时限和报送地点

申报科学技术奖的日期为2023年6月26至7月20日。推荐材料请报送协会秘书处(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河南省地质局601室)。

联系人:詹玉莹  

电话:0371-86589073、13733826726

 

附件:1.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doc

           2.科学技术发明奖推荐书.doc

           3.优秀工程奖推荐书.doc

           4.优秀成果奖推荐书.doc

5.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简表.doc

6.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7.应用证明.doc

8.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资料袋封面.doc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