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通知公告 目前所在: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内容
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优秀工程案例、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         发布时间:2023-07-17         浏览量:

豫地灾协发〔2023〕7号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振兴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优秀工程案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协会会员单位、相关业务行政主管单位在助推全省乡村振兴过程中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二、推荐名额

会员单位可推荐优秀工程案例1个、先进集体1个(含下属分院、实体等)、先进个人不超过5名;相关业务行政主管单位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不超过3名。

三、评选条件

(一)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优秀工程案例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并具备下列条件:

1.优秀工程案例应为近五年来在河南省域范围内实施完成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农田生态保护修复、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水土流失治理、荒漠化防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且项目推进全过程合法、合规,不涉及督察、审计整改问题。

2.拟申报单位应完成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优秀工程案例推荐表(详见附件1),提供案例材料,并符合如下要求:

(1)案例材料要具有典型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2)案例材料从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经验启示等3部分进行总结凝练,其中主要做法要说明采取的主要措施、制度政策和长效机制等,工作成效着重对比措施实施前后的重要变化以及产生的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经验启示侧重说明案例典型经验对于解决类似问题的借鉴意义。

3.各单位提供的案例材料格式应符合如下要求:

(1)代表性图片(数量不超过5组的措施实施前后的对比图片,像素不低于1920×1080,图片大小不低于4M,使用JPEG、JPG、PNG等格式);

(2)视频短片(时长3-5分钟,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

(3)案例材料采用纪实通讯文体(材料大纲参照附件2),介绍案例基本情况、主要做法、运作模式、综合效益等,字数在3000字左右。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杜绝虚报。案例材料应主题明确、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可靠、图文并茂,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实际成效。

(二)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领导班子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信念坚定、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团结有力,干部职工队伍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作风扎实、和谐进取,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的管理、服务、监督、应急等相应职能;

3.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中,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有力,生态环境改善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好、质量高,成效显著;

4.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相关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

(三)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事业,牢记使命,精通业务,敢于担当,恪尽职守,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无违法违纪行为,原则上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及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2.忠于职守、高度负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表现优秀、成效明显,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4.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主动学习业务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制度建设、科研课题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

5.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相关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参评单位应按照评选条件,填报相应附件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进行申报。其中涉密或不宜公开等事项可按规定不予体现。

2.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研究形成候选名单后,报协会专家指导委员会或会长办公会审定,并进行公示。

(二)评选要求

1.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基层一线对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做出努力和贡献的同志倾斜。

3.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参加下一届评选活动的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按时报送评选材料。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材料内容和质量由各单位严格把关,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练,1500字以内;优秀工程案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涉及到的推荐表和案例材料均一式3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逐级加盖公章;相关视频图像资料应按要求以U盘形式报送。推荐材料须于2023年8月18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逾期未报视为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秀工程案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协会发布表彰决定,并授予“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优秀工程案例”“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先进集体”“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优秀工程案例和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证书,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六、组织领导

协会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选工作。协会秘书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601办公室。

附件:1.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优秀工程案例推荐表.docx

      2.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优秀工程案例编写提纲.docx

3.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4.2023年河南省全行业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  

2023年7月17日          


联系人:詹玉莹  电话:0371-86589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