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灾协发〔2024〕17号
各会员单位: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请推荐绿色技术的函》(豫发改办环资函〔2024〕103号)要求,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协会现面向各会员单位开展绿色技术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目标,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产业发展为重点,聚焦关键工艺流程和生产环节,择优推荐先进适用绿色技术。通过遴选发布《推广目录》,促进重点行业绿色技术创新推广,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协会推荐一批拥有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相关技术的会员单位,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三、推荐要求
(一)技术条件
推荐技术应具备显著的节能降碳和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效果,能够有效提升相关行业的绿色化水平,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推荐技术应成熟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适用性,在国内已有至少2个应用实例并已应用1年以上。
(二)技术持有单位条件
技术持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推荐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并获得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
四、推荐程序
(一)材料申报
各会员单位规范填写《绿色技术申报表(2024年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形成扫描件,于7月5日12时前报送至协会邮箱。
(二)初审和推荐
由协会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请根据初审情况,填写《绿色技术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将申报表、汇总表报送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并进行更高层次的推荐。
五、成果应用
对于列入《推广目录》的绿色技术,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环境日等,组织开展技术路演等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积极推动《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等平台作用,组织开展“绿色技术服务企业”等绿色技术成果推介活动,推进绿色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对符合条件的、应用《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予以积极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加强对《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的融资支持。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詹玉莹
电 话:0371-86589073
电子邮箱:HNDZXH2020@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601室
2024年6月26日
附件2:绿色技术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