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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生态修复产业领域企业库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04         浏览量:

各会员、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豫自然资发〔2023〕14号)要求,积极加强生态修复产业领域的企业沟通合作,协会拟筹备建立生态修复产业领域企业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重点围绕河南省生态修复项目,探索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结合之路,积极开展与各地市的市场化合作,加快推进“生态修复+产业”运营一体化发展模式,在筹备建立生态修复产业领域企业库的基础上逐步搭建共同参与、合作共赢的河南省生态修复产业联盟,共同探索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现实路径,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开创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并重的绿色可持续之路。

二、入库范围

“生态修复产业”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农(林)产业类

种植、特色经济林、商品苗木、花卉、中草药、畜牧、生态牧场、生态加工、农业产业园、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生物遗传资源可持续利用、生物质能源等。

(二)文旅产业类

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休闲康养、地质景观带、网红打卡地、地质(矿山)博物馆、矿坑游乐园、野外汽车公园、自然教育等。

(三)其他产业类

绿色产业园、特色民宿、养老公寓、体育、光伏、殡葬墓地、物流仓储、蓄能电站、清洁能源及水资源利用以及其他产业。

三、入库条件

拟入库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近两年连续盈利;

3.具有与申报范围相符合的业务范围,且具备相关资质;

4.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成长速度快、行业影响大。

四、保障措施

1.协会积极对接我省金融机构及投资机构参与生态修复产业投资,促进产业发展。

2.由协会牵头加强各企业与我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为生态修复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由协会不定期组织开展实地调研、交流、培训活动,深入推介项目一线,与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交流座谈,建立生态修复产业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

五、入库方式

(一)申报材料

生态修复产业领域企业库申请书中要求的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扫描件1份。

注: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或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确保上报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胶装成册(勿用其他装订方法)并连续编写页码。

(二)申报时间

推荐书纸质材料和电子扫描件务必于6月28日前报送至协会秘书处和协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   师

联系方式:0371-86589073

协会邮箱:HNDZXH2020@126.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鼎路70号河南省地质局6层613室


2024年6月4日


附件:生态修复产业领域企业库入库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