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灾协发〔2023〕5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2号)《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客观评价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及相关领域科技成果的创新水平、成熟程度、应用效果等,推动行业技术创新与进步,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下文简称协会)经研究决定,开展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绿色勘查,空间规划,服务于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土地、测绘、重大工程建设及相关领域中,具有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成果。
二、评价工作流程
1.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提交《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附件1)及申报材料。
2.材料审查。协会受理、审查申报材料并提出反馈意见。
3.专家抽选。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协会根据拟评价成果的技术领域,从协会专家库中抽选相关专家组成科技成果评价专家组。
4.成果评价。组织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议,形成专家审查意见。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现场审查环节。
5.颁发证书。协会根据专家审查意见,颁发《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
三、申报材料
1.《行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1份;
2.《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草稿(含自评意见)1份;
3.立项文件、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原件)1份;
4.《成果报告》及附图、附表、附件1份等;
5.审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明(原件)1份;
6.《查新报告》1份。
四、评价证书的使用
1.协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
2.相关领域科技奖励申报;
3.适用于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及交易;
4.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登记证明材料;
5.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及以上的成果,协会向国家协会推荐,参评省部级、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申报。
五、 其他事项
(一)附件下载:
(二)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红伟
联系电话:0371-86589073
传真:0371-86589071
邮箱: HNDZXH2020@126.com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鼎路70号601室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