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灾协发〔2022〕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行业技术进步,充分发挥协会专家库专家技术支撑和辅助决策作用,根据《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附件1),决定开展第二批专家入库建设工作,请各单位做好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自然资源厅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我会会员单位可根据条件、专业推荐专家。
二、专业类别
本次征集的专家库专家申报类别分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绿色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治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整理复垦、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和财务专业共11类。
三、条件和要求
专家库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协会章程和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敬业求真,开拓创新;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2.热心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事业,密切关注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的发展,能积极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熟悉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具备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职格证书;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和两院院士除外),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5.本人愿意且所在单位支持认可,能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工作;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推荐程序
1.专家库专家由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需填写《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或协会秘书处(指个人自荐)负责核实材料真实性并签署同意推荐意见。
2.专家库专家原则上由本人所在单位或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荐。协会专委会成员、国家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经省自然资源厅认可的专家可直接入选专家库。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将专家推荐表纸质件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件发送至协会邮箱。
联系人:丁爱红 0371-86589073
王 厚 18332196788
联系电话:0371-86589073
邮 箱:HNDZXH2020@126.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613室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docx
2.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