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灾协发〔202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指导委员会作用,规范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和活动,更好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指导工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章程》、《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协会组织制定了《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协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2年3月22日